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冯耀权:
关于邓金娇申请执行杨贵红、冯耀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冯耀权所有的坐落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与东华大道交叉处鼎盛广场1号楼27层02号房房产进行评估,估价结果为人民币2664473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果通知书,自本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八月十三日